| 鼎城区酒类投诉举报奖励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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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9-10 15:07 文章来源:鼎城酒管办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为了进一步动员广大市民关心支持酒类打假工作,发挥广大市民在开展酒类打假中的积极作用,鼓励广大市民主动提供有关酒类制假售假、无证经营等线索,根据市政府领导“关于建立酒类打假长效机制”的指示,结合我区当前酒类打假工作的实际需要,特制定我区酒类投诉举报奖励办法。
一、具体标准为:
1、提供制造假酒窝点线索属实的,一般按照案值的20%给予奖励,不足1000元奖励按1000元进行奖励,最高奖金额为10000元。
2、提供销售假酒线索属实的,一般按照案值的20%给予奖励,不足500元奖励按500元进行奖励,最高奖金额为5000元。
3、提供无证经营酒类商品线索属实的,每次奖励500元。
4、提供酒类商品无《酒类流通随附单》线索属实的,每次奖励200元。
5、提供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线索属实的,每次奖励200元。
二、奖励发放程序
1、区酒管办稽查队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,详细记录市民举报的相关线索信息。
2、区酒管办及时组织执法人员核实并查处酒类违法行为,属实的给予奖金。
3、对投诉举报给予奖励的,由执法办案队组承办奖金的申请手续,经一定程序审定,由综合组支付给举报人。
三、区酒管办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,严格为投诉举报人保密,不向外界透露与投诉举报人相关的任何信息。
四、投诉举报电话:13507362105 0736-26655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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